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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灯“质量承诺制”试行

7月份起5个城市
1998-07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针对当前节能灯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的现状,国家经贸委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办公室近日决定,从7月份起,在北京、上海、南京、郑州4个城市的5个展示中心和商厦开设“质量承诺制”专柜,向消费者承诺节能灯的使用寿命。

根据规定,节能灯的质量首先由生产企业向商厦承诺,然后由商厦向用户承诺:凡个人用户在1年、集体用户在8个月以内,其产品出现问题由商厦负责包退、包换,对大用户还可实行上门服务,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。商厦在售出质量承诺产品时,将贴上“中国绿色照明工程质量承诺”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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